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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

教學目標

1.重建學生在人文、社會與自然學科方面的學識,奠定學習專業學科之潛力。

2.鍛鍊學生語文表達、思辨與親近藝文生活之能力。

3.培養學生健全完美的人格及優質的人文素養。

4.培養學生社會科學知識,奠定社會適應及服務、領導之能力。

5.培育具備人文、社會與自然關懷的科技專業人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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