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雅講座課程實施細則
博雅講座課程實施細則
九十六年一月十日通識教育中心期末會議通過
一、博雅講座課程之開設與主講者授課資格,需遵守「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通識課程開課要點」規定。
二、博雅講座為二學分之通識選修課程,共涵蓋藝術、人文、社會、自然四個領域,學生每個領域只能選修一門,且不得選修所屬學系開設之課程。
三、博雅講座協調主講者與學生之學習考核,由本校相關領域專任教師隨班督導。
四、博雅講座修課學生人數上限為150人,由敦聘之校內外學者專家,以專題演講方式授課。
五、主講者之鐘點按演講費支付,其交通費得視實際需要核實支給。本校專任教師之鐘點按鐘點費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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