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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要點

教育部 
地址: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傳真:(02)2397-6949
聯絡人:李珮琳
聯絡電話:(02)7736-5993
受文者: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7年12月26日
發文字號:台顧字第0970232327D號
速別:最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發布令影本、獎勵要點(232327B.TIF,共1個電子檔案)
主旨:「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要點」,業
經本部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26日以台顧字第0970232327C
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附發布令影本及要點全文各1份,請
查照。
說明:旨揭要點自98年1月1日起生效,為辦理遴選作業,「全國

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」另配合修訂,
俟完成後另函知各大專校院依規定推薦教師參選。
正本:公私立大專校院
副本:本部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辦公室(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)、高教司、技職司、會
計處、法規會、新聞組、顧問室(均含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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