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學年第2學期「關心在地、我要發聲 -- 公民記者」通識活動比賽
為鼓勵同學與生活周遭連結,展現在地生命的觀點,跳脫主流媒體議題操控,實現公民應有的道德和勇氣,通識中心特別舉辦「關心在地、我要發聲 -- 公民記者」通識活動比賽,請同學擔任公民記者,發掘、探討與你我息息相關相關的公共議題,例如改造老舊社區、搶救環境生態、關心弱勢族群,或者是討論校園周邊交通安全、校園公共衛生等等。它可能是不受主流媒體所青睞議題,因為畫面不夠暴力、八卦,但卻是你我生活中的一部份,你!我!就是記者!
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
「關心在地、我要發聲 -- 公民記者」通識活動比賽辦法
一、 比賽宗旨:
培養關心在地、關懷人群的「公民記者」,秉持真實、誠信、嚴謹的報導原則,完整地陳述事實,討論公益性公民議題,提出具建設性解決方案,轉化成具體行動。
二、 主辦單位: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。
三、 參賽資格:本校學生。
四、 競賽方式:人數不限,自由組隊參加,每人限參加1隊。
五、 參賽主題:
任何符合比賽宗旨,具公益性的公民議題。
例:“<林書豪>校園林來瘋現象”、“美國牛議題”、“計程車後座安全帶議題”。
特別注意除報導議題外,應提出議題解決方案並展現實際行動。
六、 作品格式:
1. 作品須以影音方式呈現,可使用任何攝錄器材拍攝,並後續編輯完成。 不限使用字幕、音樂、旁白等技巧。
2. 檔案格式以wmv、avi、mpg、asf為限。
3. 長度以8至12分鐘內為限。
七、 繳交方式:
作品燒錄至光碟片,親自繳交或郵寄至通識教育中心(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 共同科館5樓 通識教育中心收),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。
八、 報名、揭曉及頒獎:
1. 報名日期:101年2月29日至3月26日止。
2. 報名方式:Email作品主題及小組成員至t7590352@ntut.edu.tw,收到回覆函即完成程序。
3. 收件日期:101年4月8日至4月27日止。
4. 揭曉及頒獎:原則上於頒獎週舉行。暫定101年5月25日公布得獎名單,並於5月29日全校週會頒獎。
九、 評審:
1. 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共同評審。
2. 評選標準:比賽宗旨呈現40%,主題掌握深度30%,報導效果30%。
十、 錄取名額及獎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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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 |
名額 |
獎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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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 |
1組 |
獎狀乙楨 及 市價約5000元等值3C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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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名 |
1組 |
獎狀乙楨 及 市價約3000元等值3C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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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名 |
2組 |
獎狀乙楨 及 市價約1000元等值3C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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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 作 |
4組 |
獎狀乙楨 及 市價約500元等值3C產品 |
十一、附則:
1. 作品不得惡意批評攻擊他人、違反善良風俗,並須提供具建設性解決方案。
2.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,以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者為限。
3.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不得有抄襲、冒名頂替等行為。
4. 如有違反上述3項情形,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。
5. 參賽及獲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,但主辦單位,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公布於網站、公開展覽、編印發表)、轉載授權之權利,不另支酬,原作者不得異議。
6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本校通識中心網站(http://www.gec.ntut.edu.tw/files/15-1017-26295,c4386-1.php)
十二、活動聯絡:通識教育中心 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 共同科館5樓。
葉翰挺 Tel: 27712171 #3045 或 葉惠君 Tel: 27712171 #3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