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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113學年第1學期誠徵專任教師1名

一、聘任職稱:助理教授以上

二、名額:一名

三、應徵資格:

(一)學歷:國文相關領域博士

(二)條件、專長:
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中文相關博士學位,具助理教授(含)以上之教師資格或曾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職級者。

2.具相關專業證照或相關實務工作經驗3年(含)以上,或具授課教學經驗3年(含)以上(請檢附教學評鑑資料)。

3.可英語授課者。

4.可開設全校性通識課程者

5.有跨域專長者尤佳

(三)應備申請資料:

1.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(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)

2.學經歷證件影本(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,如持國外學歷者,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,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)。

3.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
4.填具「擬任人員聲明書」並簽章。(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)

5.教師證書影本 (無則免附)

6.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)

7.近5年(108年起迄今)學術著作點數統計表(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)

8.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

四、收件截止日:113年1月15日

五、備註:

1.應徵前請詳閱本校「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」規定。(內容請詳見    人事室網頁)

2.外籍人士並請檢附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(Police Criminal Record    Certificate)

3.請於113年01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一份寄至: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通識教育中心羅欣怡小姐收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專任教師」,申請資料恕不返還

4.應徵者之文件需求相關資料電子檔請以mail傳送至:s3314@ntut.edu.tw

5.資料經初審通過者,將個別通知面試,初審未通過者,恕不另行通知

6.有關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,請參閱本校人文與科學學院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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