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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-2 通識課程學分抵免注意事項

 

※ 抵免原則[原修習科目至少需及格]:

  1. 課程名稱、內容相符而學分數相同
  2. 課程名稱不同、內容相符而學分數相同請提供原修習科目之課程大綱
  3. 課程名稱、內容相符而學分不同(抵免之學分數不可以少抵多,如:已修習2學分課程欲抵3學分課程)
  4. 新生應於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開學後二週內,逕向學分抵免初審單位提出學生抵免之申請,申請以二次為原則。
  5. 如有未儘事宜,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為準。

 

※ 抵免課程:

  1. 日間部課程請以附件一的課程來申請抵免
  2. 進修部、進修學院的抵免課程以進修部、進修學院104學年度入學的通識課程為準,如附件二

※ 104學年度第2學期抵免辦理期限:

  1. 日間部:

請同學開學後兩週內皆可申請,請將所有資料準備齊全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(共同科館5樓通識中心辦公室),中心將採統一審核的作業方式,審核時間為1~3日,同學再回中心辦公室領回資料。

  1. 進修部、進修學院:

請同學開學後兩週內皆可申請,原則上3天內完成審核,同學可至行政大樓5樓進修部、進修學院辦公室確認抵免狀況。

 

※ 通識課程學分抵免申請流程:

  1. 請於註冊組表單下載「學生抵免申請書」(分為轉學生和新生兩種)
  2. 填妥申請表內資料,包括:已修科目(含課名、學分、成績)及擬抵免本校之通識課程(含課程代碼、課名、學分數)(課程代碼資訊可至課程系統[臺北科技大學課程概述表的共同學科與通識課程裡查詢])
  3. 日間部學生於規定時間內(2/22-3/7)檢具填妥之「學分抵免申請書」、成績單正本、課程大綱/授課內容(抵免課名相同之科目則免附)給初審老師參閱
  4. 進修部學生於規定時間內(2/22-3/7)檢具填妥之「學分抵免申請書」、成績單正本、課程大綱/授課內容(抵免課名相同之科目則免附)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
  5. 進修學院學生於規定時間內(2/22-3/7)檢具填妥之「學分抵免申請書」、成績單正本、課程大綱/授課內容(抵免課名相同之科目則免附)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

 

※ 日間部課程請先找老師初審,初審通過後(老師會簽名),再送中心蓋抵免章

  1. 國文課程、文學向度課程/吳華陽老師
  2. 微積分、自然向度課程/林建仲老師
  3. 歷史向度課程/楊麗祝老師
  4. 法治向度課程/陳建文老師
  5. 社哲向度課程/楊景德老師(哲學向度)、何  揚老師(社會向度)
  6. 創創向度課程/吳建文老師
  7. 大學入門課程/通識教育中心

 

※ 進修部、進修學院通識課程,抵免請直接送中心辦公室(共同科館5樓)

 
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聯絡!

  • 日間部承辦人:羅欣怡小姐  電話:02-2771-2171轉3009
  • 進修部、進修學院承辦人:蔡明忠先生  電話:02-2771-2171轉3003


 

日間部課程抵免-初審老師、初審時間與地點

 

課程名稱

初審老師

審核時間

審核地點

老師

研究室

國文

吳華陽老師

2/23(二)、3/1(二)
中午10:00-12:00

共科5樓悟言室

共科706室

微積分

林建仲老師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共科609室

文化向度課程

吳華陽老師

2/23(二)、3/1(二)
中午10:00-12:00

共科5樓悟言室

共科706室

歷史向度課程

楊麗祝老師

2/23(二)、2/24(三)、3/1(二)、3/2(三)
下午13:10-15:00

共科306室

共科306室

法治向度課程

陳建文老師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共科506室

社哲向度課程

何  揚老師(社會向度)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共科901室

楊景德老師(哲學向度)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共科705室

自然向度課程

劉國安老師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共科610室

創創向度課程

吳建文老師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~3日

科研大樓8樓844室(資財系系辦)

大學入門課程

2/22(一)~3/7(一)下午4:00前送件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時間1日

共科5樓

服務學習課程

學務處

行政大樓

1樓

勞作教育課程

英語相關課程

應用英文系

共科4樓

 

備註:

1.  直接找老師初審的課程,在老師審核完畢後,記得送通識教育中心蓋同意抵免章。

2.  服務學習、勞作教育及英語相關課程,請直接到學務處和應用英文系申請抵免,無須再送回通識教育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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