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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『青衿文學獎』徵文辦法

第一屆『青衿文學獎』徵文辦法

一、宗旨:鼓勵各校同學創作,提倡校園藝文風氣,厚植人文涵養,發掘各校優秀文學創作人才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致理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
三、協辦單位: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聯盟學校
四、徵文對象:凡聯盟學校在學學生(含專科部、大學部與研究所)均可自由參加。
五、類別及字數:
(一)新詩組:五十行以內(不含空行)。
(二)散文組:兩千字至五千字。
(三)短篇小說組: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。
六、獎額及獎金:
(一)新詩組:第一名,獎金壹萬陸仟元;第二名,獎金壹萬元;第三名,獎金捌仟元;佳作五名,獎金參仟元。以上各得獎牌一座。
(二)散文組:第一名,獎金壹萬捌仟元;第二名,獎金壹萬貳仟元;第三名,獎金壹萬元;佳作五名,獎金肆仟元。以上各得獎牌一座。
(三)小說組:第一名,獎金貳萬元;第二名,獎金壹萬伍千元;第三名,獎金壹萬貳仟元;佳作五名,各得獎金伍仟元。以上各得獎牌一座。
七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開始收件,至九十八年二月十三日截止。 
八、評審:
(一)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,採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評選。
(二)由主辦單位延請校內外專家學者或知名藝文人士擔任各級評審。
(三)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決審會議決定從缺,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。
(四)評審名單於評審結果揭曉時一併公布。
九、揭曉:預定九十八年四月底公開揭曉,並擇期公開頒獎。 
十、應徵注意事項 : 
(一)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徵文辦法。
(二)稿件上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,一律以word排版、A4規格,題目為20號標楷體,內容為12號細明體、橫排、每行35字(包括標點符號與空格)、行距為1.5倍行高、每頁25行。以電腦列印一式三份,並附電子檔(磁片或光碟)。
(三)應徵者一律請以電腦繕打報名表上各項個人相關資料,並以A4規格列印附於稿首。報名表格式請至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網頁(http://www.ctle.ntut.edu.tw)下載運用。報名表格須浮貼蓋有各校戳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(四)應徵作品必須未在校內外、平面媒體及網路(包括網站、部落格、BBS)發表、出版或公開展示,亦不可用同一稿件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比賽。
(五)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,惟每組以一篇為限。作品如字數、行數不符規定、參賽者資格不符,將不予評審。
(六)凡有抄襲、頂用他人名義,或已發表之作品,一經查覺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並取消獲獎資格,且追回所領獎金獎牌,並通知原就讀學校按規處置且公布之。 
(七)應徵稿件不論錄取與否,皆不退稿。
(八)各組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(如數位化、公布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)推廣、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,不另支付酬勞或版稅,但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。
(九)來稿請註明「應徵第一屆青衿文學獎稿件」與參加組別,一律以掛號郵寄致理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。
地址:22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三一三號 通識教育中心
電話:02-22576167#316 葉紹華小姐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更動或未盡事宜,另行公告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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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青衿文學獎實施辦法.doc 31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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